工地波神舒舒恐嚇前男友 判拘役30天

▲有「工地波神」之稱的藝人舒舒,已改名爲恩琦。(圖/取自舒舒lusia臉書)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有「工地波神」之稱的藝人舒舒(已改名恩琦),男友楊士萱控告妨礙名譽和恐嚇案,審理期間楊士萱撤銷妨礙名譽告訴,但恐嚇罪不能撤告,臺北地方法院判舒舒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舒舒本名曾雅鈴,現改名爲曾恩琦(恩琦)。前年(2010)年7月舒舒開始與演員楊士萱交往, 並在舒舒位於臺北巿基隆路的住處同居,後來舒舒發現楊男劈腿,同時結交一名叫「雙雙」的女子,並在新女友面前中傷她,便在同年12月間簡訊「你小心一點吧」、「我會黑道弄你」、「你可不要忘記我的人脈」等文字給楊男。

去年(2011)1、2月間,舒舒在MSN及Facebook張貼「家賊難防」、「男友偷我東西,折磨我,還反咬我」等文字,楊士萱則回傳簡訊說「我會好好寫一篇關於你的文章網路上」、「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等語。

之後,舒舒再向媒體爆料楊男有精神分裂,就像「黑天鵝」等語,楊男報警處理,後來演變成互控。舒舒拿楊士萱傳的6封簡訊,對楊士萱提出家暴、恐嚇等告訴,並指控楊以兩人親密的性愛光碟威脅恐嚇她;楊士萱反控舒舒妨害名譽、恐嚇罪。

檢警偵辦期間,舒舒坦承發送簡訊及在MSN、Facebook及媒體報導的文章是她所寫或所說的,檢方在去年7月初,針對2人互控官司,認定均屬一時氣憤而互傳簡訊等文字,無恐嚇、誹謗之意,給予2人不起訴處分

結果2人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重查,北檢偵結認定舒舒犯案明確,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加重誹謗罪將她起訴;楊士萱涉案部分仍在偵查中。北院開庭時,2人針對妨害名譽部分,視案件情況由舒舒給楊男5萬元和解,2人撤回對彼此的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