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千萬的“投資藍圖”沒一個環節是真的

他是別人眼中的“大老闆”,人脈廣、辦法多,別人辦不成的事他一個電話就搞定;如果他問別人:“我手裡有幾棟低價樓,你要不要投資”,給出肯定答覆的不是少數。憑藉這股“氣質”,徐國峰成功騙取了多人4000餘萬元。

經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日前,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全部公訴意見,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徐國峰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0萬元。徐國峰未提出上訴,該判決已經生效。

3500多萬的“以房抵款”項目是假的

沈軍在蘇州市經營一家水電工程公司,因業務往來結識了某電子科技工程公司的老闆徐國峰。沈軍瞭解到,徐國峰年近四十,白手起家,一手將公司發展壯大,前景一片光明。沈軍很認可徐國峰的交際能力,對他比較信任

2017年8月的一天,徐國峰找到沈軍談合作。徐國峰說,自己承接了城南街道的工程,還有1500萬元工程款沒有結清,街道提出一個“以房抵款”的方案:街道將在建的60套動遷安置房以3525.4萬元的價格賣給徐國峰,其中1500萬元用工程款抵扣。徐國峰說,這批房子每平方米才7700元,保管穩賺不賠,但自己手邊沒有這麼多錢,於是想讓沈軍出1000萬元,以後按照出資比例分成。

見沈軍有些猶豫,徐國峰壓低了聲音:“因爲是穩賺的,有個領導知道後,就找我投資,已經給我打了1000萬元。你還猶豫啥?”說完,還讓沈軍看了那位領導的轉賬記錄。沈軍有點相信了,但保險起見,他還是沒有直接答應。徐國峰也沒再多說,只說9月1日要跟街道籤購房協議,錢最晚要在當月15日前支付。

沈軍想,還是要親眼見到房子才放心,於是他專程去了一趟城南街道,發現確實有這樣的一個動遷安置小區在建設。9月3日,徐國峰又給沈軍看了公司跟街道簽訂的《以房抵工程款協議》及《補充協議》,協議內容和他之前講的一樣。

看着兩份協議上街道和房產開發公司的公章沈軍信了。9月10日,他陸續打給徐國峰710萬元。9月18日,徐國峰催促沈軍補齊投資款,併發送了兩張他公司轉賬給開發商銀行匯款憑證,一張525.4萬元,一張1500萬元。同時他還拿出一張開發商出具的收款證明函,證明開發商已收到1500萬元工程款。

沈軍不再懷疑,補足了1000萬元。後來,又在徐國峰的要求下加投了200萬元。11月10日,雙方在徐國峰的辦公室補簽了投資協議,約定2018年3月1日處置投資的房子,拿回本金收益

2018年3月初,沈軍問起房子的收益。徐國峰表示,已經有人跟他談了,對方想以每平方米1.3萬元購買,但他認爲價格偏低,想等漲到每平方米1.5萬元再賣。

作爲在商場摸爬滾打了多年的人,沈軍馬察覺出了異常。但他並未說破,而是先去銀行查了徐國峰之前給他的兩張銀行付款憑證,果然,憑證是假的。意識到被騙的沈軍馬上找到徐國峰。徐國峰見沈軍已經識破騙局,便承認整個項目都是假的,不過同意將投資款原數奉還,還寫下還款承諾。

支票上的數字露出破綻

此時,徐國峰的公司其實早已負債累累、千瘡百孔。2017年,公司急劇擴張的業務拖斷了他的資金鍊,他不得不到處借錢度日,甚至借了高利貸,到當年8月,他已無力歸還鉅額外債。無奈下,他打起了生意夥伴的主意,通過一系列虛構事項騙取沈軍1200萬元。

東窗事發後,徐國峰明白,要想穩住沈軍,就要先還給他一部分錢,不然他報了警,可就全完了,於是他想到了另一位生意夥伴劉飛

劉飛是做房地產生意的,和徐國峰結識於2017年7月。2018年3月,徐國峰找到劉飛,將曾經向沈軍說過的話又說了一遍,並拿出了街道和自己簽訂的協議。劉飛素來知道徐國峰的人脈廣,對此事毫無懷疑,便投資了340萬元,約定下半年拿回收益。

4月中旬,徐國峰又找到劉飛,說:“城南街道又給了我1400平方米的拆遷安置房,你投資個800平方米怎麼樣?”劉飛對徐國峰十分信任,馬上同意。由於自己手邊沒那麼多錢,就找了幾個朋友湊了680萬元給徐國峰。爲了打消他們的顧慮,徐國峰還帶他們到工地現場實地參觀了一圈。

5月18日,徐國峰又說城南街道給了他最後一批房子,錯過可就沒了,這次總共2200平方米。劉飛已經沒錢了,於是介紹朋友拿了1200平方米,總計765萬元。

8月,二人約定拿回第一筆投資及收益的時間到了。徐國峰非常爽快地打給劉飛470萬元,其中本金340萬元,收益130萬元。短短4個月,竟得到了超過38%的收益,算下來年化收益率高達114%。劉飛很高興,認定徐國峰這個朋友值得交。

8月23日,徐國峰稱其又在郭巷街道拿到1080平方米拆遷安置房,可以分出360平方米供劉飛投資。劉飛此時早已對徐國峰深信不疑,遂介紹朋友買了180平方米,總價162萬元。由於自己沒買,劉飛還覺得有點不好意思,單獨借給徐國峰58萬元。

9月底,劉飛和朋友一起找到徐國峰,要他按照約定支付本金及收益。但這一次,徐國峰可不像上次那麼痛快,而是找了很多理由拖延,還發給劉飛一張進賬支票以證明自己的財力。細心的劉飛發現,支票上大寫的數字與徐國峰的書寫習慣一致,便起了疑心。10月8日,劉飛和朋友再也按捺不住,兵分兩路,一路去找徐國峰,一路去城南街道打聽拆遷安置房的事情。事已至此,徐國峰終於無法隱瞞,告訴他們這一切全是騙局。

劉飛恍然大悟,原來之前那麼高額的回報,不過是自己陸續投進去的本金。算下來,自己和朋友前後投入了1947萬元,這些錢都被徐國峰陸續還給了沈軍。

被騙後作假證,被害人差點成了害人者

2018年10月中旬,沈軍和劉飛先後報警。接警後,吳中區公安分局立刻開展偵查,並於10月18日將徐國峰抓獲歸案。2019年1月,該案被移送吳中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承辦檢察官在審查案件時發現,徐國峰勾畫的“投資藍圖”沒有一個環節是真的。徐國峰曾顯擺自己加了領導的微信,其實是他用和領導相同的微信頭像僞造的微信;《以房抵工程款協議》《補充協議》、銀行匯款憑證、收款證明函等材料,也沒有一個是真的,就連材料上的公章,都是他通過電線杆上的小廣告找人僞造的。

被害人還不止沈軍和劉飛,2019年2月,一個名叫王輝的人找到承辦檢察官。王輝是一名房產中介,徐國峰曾是他的客戶。2018年7月,徐國峰向他表示要購買一套學區房。此時,王輝已經離職,便將徐國峰介紹給前同事章梅梅。在購房的過程中,徐國峰得知房產中介可以幫忙墊資,便告知章梅梅自己投資拆遷房需要部分資金,希望能提供370萬元墊資,由自己支付利息,拿到房後全部交由章梅梅獨家銷售,同時還能低價出售安置房給王輝、章梅梅。因對徐國峰的財力深信不疑,章梅梅便答應爲其籌措資金,王輝答應爲該筆借款提供擔保。二人還各向徐國峰購買一套安置房。

後徐國峰因涉嫌詐騙被抓獲,章梅梅便將徐國峰告上法院,要求徐國峰償還370萬元借款,保證人王輝承擔連帶責任。因有借款合同爲證,法院一審判決章梅梅勝訴

然而王輝卻感到“冤枉透頂”。“借款時,說好的是投資政府抵押給徐國峰的拆遷安置房,現在都知道這些安置房並不存在……所以這個根本不是借款,而是詐騙。”

雙方各執一詞,徐國峰和章梅梅一口咬定借款由頭是“爲了徐國峰購買學區房”,並有借款合同爲證,而王輝卻拿不出任何有力證據

到底誰在撒謊?爲查明案件真實情況,吳中區檢察院啓動了補充偵查程序,通過調取徐國峰的微信聊天記錄發現,2018年8月15日,徐國峰在發給章梅梅的微信中,明確提到了這筆錢是用於投資“抵押房”,還給出了370萬元這個數字的計算過程:投資抵押房共計660萬元,還差410萬元,其中意向金40萬元,還差370萬元。

在證據面前,章梅梅終於承認,自己之所以說假話是因爲一旦該筆事實被認定是詐騙,徐國峰已無錢歸還,自己的錢就拿不回來了,而如果被認定爲民間借貸,則可以向保證人王輝追償全部債務。根據自行補充偵查收集的新證據,該院於2020年5月8日對此筆370萬元向法院提出補充起訴。

吳中區檢察院認定,徐國峰於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間,虛構“抵押房”等事實,以合作投資、房屋轉讓等名義,先後騙取沈軍、劉飛等人共計4420萬元。案發前,徐國峰歸還沈軍1200萬元、歸還劉飛535萬元,實際詐騙所得共計2685萬元。

涉案人員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