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翻牆闖前女友家 男判拘役20日

曾姓男子和江姓女友分手後要求複合不成,竟無視保護令,擅闖江女住宅社區、突破磁扣管制、尾隨住戶上樓並潛入江女家中賴着不走,江女無奈報警。高雄地院依無故侵入住宅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曾姓男子被江姓女友分手後要求複合不成,被趕出同居處的他竟無視保護令、翻牆潛入江女住宅社區,還突破管制尾隨住戶上樓,潛入江女家中賴着不走,江女無奈報警。高雄地院依無故侵入住宅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曾男和江女交往多年,原本同居的兩人今年5月正式分手,但曾男一心求複合,今年6月某日一早,江女準備出門上班,打開家門竟發現曾男就站在門口,嚇她一大跳。

曾男表示,認識一家宮廟的師姐,可作法挽回感情,要江女立刻跟他去一趟。江女當場拒絕,氣得大罵曾男、求他立刻離開,雙方當場爆發口角和拉扯。曾男趁隙搶走江女手機和住家大門磁扣,江女居於弱勢,只好打電話請大樓警衛上來幫忙趕人,事後也爲此聲請保護令。

江女住家磁扣被曾男帶走,爲了不讓曾男再度進到社區,立刻請主委將磁扣的權限取消。

沒想到,當晚曾男又偷偷跑回江女住處,先翻牆進入社區,再尾隨不知情住戶的身後進入江女所住的大樓,再從樓梯間一路直上江女住家,最後用磁扣打開大門進入。

社區主委當時透過監視器發現曾男行跡可疑,上樓查看後,立刻打電話通知江女回家,同時報警逮人。

曾男辯稱磁扣是江女給他的,但因權限被取消,不得已才翻牆進社區,因爲江家大門也是用磁扣感應開鎖,他才順勢進入,等江女回家。

法官認爲,曾男用不理性方式處理自己和女友之間的糾紛,且未經女友住處社區大樓住戶同意,就侵入社區,妨害社區大樓住戶居住安寧,最後依無故侵入住宅罪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