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清楚!不論公投結果… 呂秋遠:同志明年5月後就可結婚

▲2018年同志大遊行 。(圖/記者周書羽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年底九合一大選並公投投票倒數18天,同婚議題也進入最後攻防。律師呂秋遠6日在臉書貼文表示,同志在明年5月以後就可以結婚,這已經成爲定局,只差是否訂定專法或直接納入民法,不論「任何公投的結果,都不能阻擋同志結婚」,這次大家的一票,將決定這些臺灣人是「把他們當人看」,還是「他們本來就是人」。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公佈大法官釋憲,宣佈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與平等是「違憲」,必須實施修法。若兩年內未修法完成,2019年5月24日,同性婚姻伴侶將可適用現行民法。

呂秋遠說,同志在明年5月以後就可以結婚,已經成爲定局,只有訂定專法與直接入民法的差異,任何公投結果,都不能阻擋同志結婚。所以,認爲公投通過以後,就會導致孩子喜歡同性、臺灣一片大亂、以後不曉得怎麼稱呼阿姨老婆、臺灣以後沒人生小孩、人跟摩天輪以後就可以結婚、外國人會進來臺灣享用臺灣健保資源等等的人,請不要關心這些公投,因爲結果都一樣。上面擔心的結果,明年5月以後,自動會發生。

▲反同方「幸福盟」 的愛家公投。(圖/記者歐昶廷攝)

呂秋遠提到,支持同志的異性戀也好,自己就是同志的朋友也罷,這些人都在支持基本人權,或者說反對一種「某些人是人,某些人則是把人當人看」的態度。這次公投不是在表決「同志能不能結婚」,而是表決「要用平等方式,還是踐踏人權的方式結婚」,爲什麼就是不把焦點放在入民法或立專法上,而是一再討論同志結婚後會多禍國殃民?「我很遺憾的告訴反對派,禍國殃民已經確定,不要去領票,你會比較開心。」

「阻擋入民法的目的是什麼?還不都是婚姻嗎?」呂秋遠表示,這不過是專法婚姻和民法婚姻的差異,大家都是臺灣人,爲什麼要分這麼細?因爲「你不能跟我用一樣的制度,你要用別的制度?可是異性戀瑞凡,我們回不去了!因爲制度都一樣!只是一個在民法,一個在專法。即使是專法的婚姻制度,也得要跟民法一樣,否則就會違反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意思。」

▲2018年同志大遊行。(圖/記者周書羽攝,以下皆同)

呂秋遠說,既然都一樣,那麼支持同志的異性戀、同性戀在反對什麼?那就滿足專法派一點卑微的需求,立專法不是很好,又可以弭平社會地方傳統壓力?其實同性戀和異性戀一樣,不是每個人都非常渴望婚姻制度,有些人還會鼓吹大家不要進入這牢籠,「有了不一定要用,重點不是結婚,重點是平等。」

呂秋遠強調,「當你投下民法派這一票,不是因爲你支持同志婚姻,畢竟這是大法官做的決定,你無權改變。這一票,是因爲你支持人權、支持平等理念、支持核心價值,所以你才投票支持民法派」,這是「給自己一個交代,爲自己之所以爲人的價值負責。」

最後,呂秋遠稱,只有入民法,才能讓同志們發現,自己和其他人一樣,重點從來就是平等,而不是婚姻,「不能適用同一套法律,哪來的平等?」不過同志婚姻已經是事實,雖然人權不應該公投,但每個人手中的一票,將決定這些臺灣人「口口聲聲認定的親愛同胞」,是「把他們當人看」,還是「他們本來就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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