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女韓國遭酒駕撞死 韓友人聲援:不歧視外國人 嚴懲兇手
曾以琳友人25日在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正門前開記者會,呼籲嚴懲酒駕。(曾慶暉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曾以琳友人25日在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正門前開記者會,呼籲嚴懲酒駕。(曾慶暉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衛福部嘉義醫院醫師曾慶暉在韓國留學的女兒曾以琳,去年返家途中遭酒駕駕駛撞上身亡,駕駛目前正在受審,25日曾以琳韓國友人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正門前開記者會,懇求負責此案有關人員及法官,查清案件的來龍去脈,不歧視外國人,嚴懲兇手,並強調不只韓國人關注,臺灣人也在關注,呼籲能進行正義的審判。
當天記者會上,包括曾以琳的友人、牧師、陸籍留學生友人等,接續發言,包括代替曾慶暉夫妻發表言論,引發韓國當地媒體關注,其中文樸善圭講到曾慶暉拜託大家不要讓女兒的死亡白白葬送,呼籲大家一起向政府機關請願,努力實現對酒駕有更嚴厲的處罰。
「我是韓國人, 說實話,我覺得國家很丟臉。」曾以琳韓籍友人認爲應樹立酒後駕駛一定會坐牢的社會意識, 希望我的朋友死亡不要徒勞犧牲,「臺灣國民也在關注,法官別忘了這一點」,正如曾以琳父母所說,再也不能有酒後駕駛的受害者了。
另一名韓籍友人姜大民更批判,加害者的視野沒有紅燈,沒有保護行人的義務,也沒有注視前方的義務,指美國一些州視酒後駕車是殺人未遂犯罪,並給予嚴厲處罰,但在韓國,只要人死傷不嚴重,幾乎沒有被判刑的可能,不管是初犯還是再犯,一次審判都沒有,只是簡略式起訴、罰款「這就是大韓民國的現實」, 反問法官們爲何要輕視酒後駕駛?
姜大民說,法律規定可以判處無期徒刑,但現實卻是有期徒刑12年纔是最高刑罰,呼籲法官按照法律條文進行宣判,而不是量刑標準。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曾以琳友人25日在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正門前開記者會,呼籲嚴懲酒駕。(曾慶暉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曾以琳友人25日在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正門前開記者會,呼籲嚴懲酒駕。(曾慶暉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