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酒駕撞死臺灣留學生案 一審罕見遭加重判8年
先前因酒駕而撞死臺灣留學生曾以琳(中)的南韓金姓男子,一審遭加重判處8年有期徒刑。(圖/中時資料庫、曾慶暉提供)
《韓聯社》報導,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4日宣判,先前因酒駕而撞死臺灣曾姓女留學生的金姓男子,一審被加重判處8年有期徒刑,高於檢方先前求處的6年,十分罕見。
法院認爲,52歲的金姓男子已有2次酒駕前科,在本次事故中不僅酒駕,更超速並闖紅燈,導致依號誌通過馬路的被害人死亡;而針對金姓男子聲稱當時左眼隱形眼鏡滑動、右眼因眼角膜手術而無法戴隱形眼鏡的供詞,法院則指出,視力不佳時更需要小心駕駛,金姓男子卻在明知自身狀況下酒駕上路,更加不應該。
法院也指出,此量刑已考量到金姓男子辦理車險,並正藉由律師積極與被害人家屬商量賠償問題等要素。一般而言,法院宣判不會超過檢方求處的刑期,不過本案可能是考量到金姓男子爲酒駕累犯,惡性重大,爲避免刑罰對其效果不足,併兼顧保護他人的社會防衛原則,纔會加重判刑。
28歲的臺灣女留學生曾以琳,是衛福部嘉義醫院麻醉科主任曾慶暉的女兒,當時在南韓攻讀博士學位,沒想到2020年11月在首爾慘遭橫禍。車禍發生後,曾慶暉夫婦在南韓總統府青瓦臺的網路請願平臺上發起連署,要求修法嚴懲酒駕者,獲得超過20萬人支持。
南韓由於酒駕刑罰較輕,多年來相關案件不斷髮生,遭人詬病。2018年9月南韓青年尹昌浩遭酒駕者撞死,引發全國關注,才讓南韓國會終於通過由《特殊犯罪加重處罰法》修訂案和《道路交通法》修訂案組成的《尹昌浩法》,對酒駕致死的最低量刑標準自1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高到3年以上,且最高可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