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女在韓遭酒駕男撞死判決出爐 母淚訴「要兇手永遠記得這張臉」

曾慶暉夫妻感謝所有幫忙的人, 淚訴兇手一生懺悔。(曾慶暉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28歲臺灣女孩曾以琳韓國求學,去年被酒駕男子撞死,根據《韓聯社報導肇禍男子被判刑8年,曾女父親衛福部嘉義醫院麻醉科主任曾慶暉、母親石宇慶拿出愛女照片,淚喊「要兇手永遠記得這張臉,一生懺悔。」

石宇慶說,這是我青春美麗善良的女兒,因爲你的自私,殺死我們寶貝了28年的女兒,從美麗善良的孩子變成躺在地上,變成支離破碎、流血滿面的孩子,請你記得她的臉,你要一生懺悔!要悔改你所做的事情。」

石宇慶還對着愛喝酒的人喊話,「如果你喝了酒還開車,你是傷害,是謀殺人的犯行,懇求你們不要忘記以琳的犧牲,請永遠記得不要再有人開車喝酒害人了。」

曾以琳去年被酒駕者闖紅燈撞死,曾慶暉與石宇慶發起連署希望韓國政府修法嚴懲,有20多萬人連署,而根據《韓聯社》報導,肇事金姓男子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

曾慶暉說,雖然對判決不滿意,但也只好接受,期盼檢察官法官體會被害者家屬的痛苦,但不用體驗,更希望韓國更要重視酒駕問題,挽救可能破碎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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