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起國門鬆綁 陸港澳持居留證不用申請可來臺

指揮中心表示3月起重啓國門,有條件開放國人入境轉機。(記者陳麒全攝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考量國際COVID-19疫情、國內防疫量能,及商務經貿交流等需求,自今(2021)年3月1日零時起(啓程時間),恢復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條件及桃園機場轉機作業,相關規定如下:

(一)非本國籍人士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入境:

1.持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含外籍、港澳及大陸人士)均得入境。

2.無居留證之外籍人士: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得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3.陸港澳人士:

(1)中國大陸人士:持有居留證、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國人之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臺居留外來人口之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行團聚)、經教育部許可之學生、經衛福部許可之國際醫療人員專案許可。

(2)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證、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國人之港澳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經教育部許可之學生、經衛福部許可之國際醫療人員、專案許可。

(二)恢復交通部所提的桃園機場開放轉機方案旅客須搭乘同一航空集團營運航班,且限制轉機停留時間在8小時以內;轉機旅客機座位區隔下機後動線分流飲食購物等由專人全程監護下提供服務,如有航班延遲或旅客健康狀況異常情形,也都有擬妥應變計劃。

指揮中心指出,爲確保國內防疫安全,將持續實施邊境風險嚴管,非本國籍人士搭機入境臺灣,或需經我國機場轉機者,均應出示「表定航班時間(Flight schedule time)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後搭機來臺;入境臺灣旅客應事前安排檢疫居所(防疫旅宿或1人1戶居家檢疫),且須於「入境檢疫系統」完成線上健康申報並切結符合相關規定。入境檢疫措施將視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指揮官陳宗彥表示,凡持有居留證的外國人都可以進來,若沒有居留證的外國人可先在外館申請許可,至於港澳人士也相同,持有居留證者可入境,無居留證者則須線上申請入境許可,通過後纔可入境,大陸人士部分由於本身就是許可制,因此要事先取得許可纔可來臺,原則上這次開放就是回到去年12月前的規範,只不過入境時都須檢附登機前3日內的檢驗證明,進到社區內也都需要執行一人一戶的居家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