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調漲! 立院三讀通過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

▲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圖/東森新聞

記者劉康彥臺北報導

立法院20日上午三讀修正通過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非自住房屋」最低稅率,將由現行房屋現值1.2%調高至1.5%,至於上限則從2%提高到3.6%,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依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依房屋現值課徵,包括「住家用」、「非住家用」分別適用不同稅率區間,其中「住家用」又區分爲「自住」與「非自住」。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1.2%,非自住則是下限1.2%,最高不得超過2%。

由於房屋稅屬地方稅,地方政府多未區分自住或非自住,一律以最低稅率1.2%開徵。對此,財政部官員表示,這是導致「囤房」原因之一,調高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有機會空屋、囤屋釋出。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住家用房屋當中,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維持現行稅率1.2%,至於非自住用房屋,稅率下限由1.2%提高到1.5%,上限由2%提高到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