炊粉又要改回「米粉」了嗎? 食藥署與業者達成3共識

炊粉又要改回「米粉」了嗎?食藥署與業者達成3共識。(圖/資料照/東森新聞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炊粉又要改名回「米粉」了嗎?食藥署昨日與消保團體政府機關代表新竹市米粉公會招開行業標準座談會,討論新竹米粉正名一事,會中達成3點共識,只要在清楚標示含米量,且沒有誤導消費者前提下,都可以使用「米粉」作爲品名,但實施時程尚未確定。

食藥署2014年7月公告,必須由100%純米制程的產品才能叫做「米粉」,餘下產品若含米量超過50%者,必須改稱「調和米粉」,含米量在50%以下者,則只能標示爲「炊粉」。

食藥署食品副組長許朝凱表示,食藥署2014年對米粉進行證明後,坊間一直出現反彈的聲浪,有業者認爲米粉是臺人發明的產品,隨着時間推移更改配方也是合情合理,希望食藥署也能彈性看待此事。

▲食藥署2014年修正公告,含米量不到50%的新竹米粉都要改成「炊粉」。(圖/資料照/新竹市政府提供)

食藥署21日與新竹市政府、專家、業者與消費者團體招開行業標準座談會,初步達成3點共識。其一爲只要清楚標示含米量,都可使用「米粉」作爲品名;其二爲讓新竹市政府與新竹市米粉公會訂出「米粉」的含米量下限,讓業者有所依循;其三爲新竹市自制米粉認證標章並用於未來產品。

許朝凱表示,會在正名2年多後改變當初的決定,是考量到新竹米粉是臺灣的特有產品,不應該因爲原物料或配方的改變改名,而新竹市政府的積極爭取,也是促成這場座談會招開的主要因素

許朝凱說,目前已請新竹市政府及新竹市米粉公會針對「米粉合理含米量」做全國性民調,待統計結果出爐後,食藥署纔會做進一步審查,若達成共識,就會更改公告,但並沒有壓時間點。至於被問到是否有設民調樣本數下限?許朝凱表示,「沒有,當然我們希望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