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上路一日轉彎 加標炊粉「新竹米粉」冠名復活

▲新政策一天夭折!新竹米粉復活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米粉新標示1日上路,爲了配合政策,業者連忙換上「炊粉字樣,沒想到換新包裝不到1天,政策又轉彎,「新竹米粉」、「埔里米粉」等字樣可以保留;衛福部食藥署下午做出補充解釋,非百分之百純米制作的地方品牌,允許保留「米粉」冠名,但二字不可大於炊粉的字樣,老品牌再度復活。

面對新制,許多地方團體傳統業者大力反彈,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建議以「冠名」形式變通。而爲了貫徹標示規定沒有轉圜,非地方性品牌的米粉產品,就不能用冠名的方式,只允許100%純米制作才能叫「米粉」。

▲不純米粉改稱「炊粉」,新竹米粉:外銷賣不掉。

食藥署舉例,米粉的含米量若是100%,品名仍可直接標示爲「新竹米粉」,而含米量在50%以上未滿100%的產品,則應標示「調合米粉」,但包裝上可以保留冠名字樣;像是含米量51%的產品,可冠名「新竹米粉」,但字體應小於「調合米粉」,同時需標示含米量。

至於含米量不足50%的產品,品名應標示爲炊粉或水粉等,同樣准許冠名,字體也不能大於品名。舉例來說,若含米量20%的米粉,可標示成爲「新竹米粉(炊粉)」,但炊粉的字體要大於「新竹米粉」,也需標出含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