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識「國家保護動物」 男大生掏鳥窩抓16只鳥被判10年半
河南一名男大生髮現村外有鳥窩,將12只小鳥從窩裡掏出來,養一段時間後上網販賣,又再去掏4只,結果執法人員上門,將他們逮捕。原來這些鳥是燕隼,中國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他犯了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刑10年半。
根據《鄭州晚報》報導,鄭州一所職業學院21歲學生小閆去年暑假回家鄉輝縣市高莊鄉土樓村,意外發現村外樹林裡有鳥窩,於是與朋友小王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12只小鳥,帶回家飼養。飼養過程中,有一隻小鳥逃跑,一隻死亡。
小閆將鳥的照片上傳到朋友圈和QQ羣,有網友與他取得聯繫,說願意購買。他以800元(人民幣,下同)7只的價格賣給鄭州一位買家,280元2只的價格賣給洛陽一位買家,還有一隻賣給了輝縣的買家。
小閆與小王后來又發現一個鳥窩,再掏了4只鳥,但輝縣市森林公安局人員找上門,隔天他們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被逮捕。經權威部門鑑定,小閆與小王掏的鳥是燕隼,中國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新鄉市輝縣市法院一審判決,以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小閆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小王有期徒刑10年,並分別處罰金1萬元和5000元。
小閆提出上訴,理由是不知道獵捕的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但新鄉市中院沒采信,二審維持原判。根據裁定書,「經查,閆某在公安階段對其主觀上明知的事實曾有過穩定供述,且該供述能夠與閆某本人在百度貼吧上發佈的關於買賣鷹隼的相關信息予以印證,足以認定。」
小閆父親接受《北京青年報》訪問時說,兒子自小就喜歡養一些小動物,鴿子、蠍子什麼的都養過,「養鴿子那時候是別人送的,他一直養得很精心。暑假的時候他也抓過蠍子,然後拿出去來賣,農村裡這些東西很多的。」
其實小閆還有半年就畢業,可以找份工作,賺錢給8歲的妹妹買她想要的東西,父母也能緩一口氣,但沒想到這一切被16只鳥徹底改變。小閆父親指出,他都不知道兒子掏出來的這些鳥到底是什麼東西,直到執法人員來抓兒子時,才知道是保護級動物。
小閆父親還說,兒子也不知道,「他掏出來的都是幼鳥,哪能看得出來是什麼鳥,農村的鳥很多,誰知道哪個是保護動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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