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療女拒服務捱打 北京研究生:不做的話一晚自慰5次
因足療店女老闆拒絕做性方面的「保健」,北京某知名大學27歲王姓研究生搶走對方手機還動粗;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17日作出終審判決,認定王某搶劫行爲構成搶劫罪,判刑3年確定。
《新京報》報導,今年3月10日晚間,王男在朝陽區某社區附近一家足療店,向程姓女老闆提出要做性方面「保健」的要求,但遭拒絕。22日凌晨,他又來到程女所在的足療店提出同樣要求,再次被拒絕,竟搶走程女手機準備逃逸。
當程女攔住他時,王男手持自行車鏈子鎖作爲兇器,用言語威脅恐嚇,並與程女發生肢體衝突,導致被害人摔倒在地,王男隨即逃離現場。4月3日晚間,王男到另一家足療店消費,因價格問題與店員發生糾紛,爭執過程中被程女的男友認出,並遭民警控制帶回偵訊。
「我知道我早晚得栽在『保健』上,因爲我太癡迷這個了。」王男受訪時說,如果不去做「性保健」,他一晚上會自慰5次,無法自拔。「我是學社會學的,對足療女這個羣體挺感興趣的。」他說,他覺得足療女和自己一樣都出身貧寒,有共同語言,但和對方瞭解多了就難以把持住。
報導說,王某1986年出生于山東省壽光市農村,父母都是農民,家境貧寒。但王某在課業上的表現一直很好,本科畢業時考上民政社工,一年後按照學習計劃返回母校念碩士。他說,3年牢獄也許是「人生必經之路」,出獄後還要重新考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