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示威堵路被判刑,香港青年後悔當初錯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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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網報道 記者 尹豔輝】去年“修例風波”中,不少香港年輕人走上街頭堵路破壞、焚燒雜物,以暴力行爲表達“訴求”,最終被判監禁。香港“東網”12月25日報道稱,一名因去年參與示威堵路罪名被囚禁的香港青年坦言,後悔當初錯用暴力表達“訴求”,在牢獄之中靜思己過,希望出獄後能重拾書本,考入大學,不再令親人失望。

港媒報道截圖

報道提到一名年約20歲、現於沙咀教所服刑阿樂,他說,去年曾經走上街頭“抗爭”,由最初的和平遊行,到拉人鏈傳送物資,以至違法堵路。他稱,“抗爭”逐步趨暴力化,自己也受人影響

他說,自己在未入獄前,十分留意時事社會環境,而參與遊行的想法則是受網絡資訊朋友的影響,即使父母大力反對,但仍堅持“抗爭”。阿樂直言,進入沙咀懲教所的生活令人十分難受,由生活作息工作飲食都受到規範限制,但最痛苦的莫過於失去自由,“更後悔是做這些事不是影響自己,而是影響身邊的人”,“我發現我失去的東西,比我所追求的更多,自由、與家人相處,甚至學業”。

阿樂(右)說在囚期間對自己的暴力行爲感到後悔。(圖片來源:香港“東網”)

阿樂稱,家人現在每月來探視兩次,至今從不缺席,而且事發至今從不責怪他,仍然不斷鼓勵他,“當時被捕後第一次見面,我就講‘對不住’,之後一齊喊,但佢(家人)勸我會一齊面對問題;我在獄中時想念他們時,都會忍不住流眼淚。”

他告誡曾經參與暴力示威的人士,對自己所作所爲應要三思,“我被判刑,失去自由和朋友,所以你們不要像我被捕後才後悔,好好想清楚才做”。

阿樂稱,在懲教院所有深切體會,決不會再讓自己再度失去同樣的東西,“今年聖誕在獄中過,以後我會好好珍惜與家人相處的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