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只保障3個月? 大陸「開倒車」音樂人傻眼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研擬修改著作權法,未來錄音製品版權,將可能只剩下3個月,也就是說藝人錄製的歌曲,只要3個月後,任何人不需要經過原作者同意,就可以使用翻唱。雖然還沒有正式定案,不過消息一出已經引發華人圈的音樂人抨擊,強調這樣還有誰敢替大陸寫歌。

歌手以往斥資千萬在兩岸三地宣傳新專輯,如此砸錢不手軟造勢手法唱片公司未來在出手之前,恐怕得要多多精打細算才能確定是否符合效益!因爲大陸近來傳出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研擬未來錄音製品出版3個月後,不需要經過原作者同意就可以使用,也就是說,錄音製品的版權只剩下短短3個月。這份修改草案一傳出,震驚了整個華人圈,幾乎每位音樂人的反應全都是既震驚又火大,紛紛在網路上開砲,強調這根本就是把盜版合法化。

以大陸著名的小提琴協奏曲梁祝爲例,作曲何佔豪1958年完成作品後,隔年才受到矚目,假如著作權只剩3個月,那他根本拿不到任何版權費。何佔豪自己也說,3個月的時間創作者纔剛開始宣傳給其他人,賣了幾張片子,你就讓其他人可以錄了,這一條法案是相當有問題的。

大陸音樂著作權未來可能只保障3個月,消息傳回臺灣,不少音樂創作人驚呼連連,實在難以置信,認爲這根本就是開倒車的行爲。華研唱片企劃統籌施人誠表示,假如通過這種落後全球20年的法案,中國大陸會成爲全世界笑柄。「那大家誰要去原創?等現成作品就好了!」

知名音樂製作人,同時也是F.I.R.團長陳建寧,得知這項法案後整個人傻了眼,他說,如果這條法案通過,對創作人來說是雪上加霜,希望有關單位可以三思。歌手林俊杰也說:「這樣以後哪個創作人會爲大陸寫歌?法律應越修越嚴謹,怎麼會越來越鬆散呢?」

喜歡音樂總經理陳子鴻表示,法案一旦通過,那麼就有可能發生,新人好不容易因爲一首好歌冒出頭,卻被另一位更大牌歌手翻唱,「成名作」極可能瞬間就變成別人的。如此一來,不但導致新人更難出頭、音樂工作者根本活不下去,整體音樂品質只會更下降。

另一位唱片業者也附和表示,唱片公司投資行銷預算,通常至少半年纔回本,大陸3個月重製法規如果正式通過,翻唱者等同變相坐享其成。

版權縮短或許有助傳播,畢竟創作版權是無形的智慧財產,「使用者付費」更是國際長年建立的正確觀念,假如未來就此輕易地開放合法複製使用,恐怕會讓很多賴以作詞作曲維生的創作人被逼向死角,造成整個華人音樂產業的急速沒落。幾乎所有音樂創作者都不樂見這項新法案通過,紛紛出面向外界呼籲多三思,以免一時的錯誤決策,造成難以挽救的後果,也踐踏創作人的心血。(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