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減海廢推「網具姓名貼」 明年7月起未標示最高罰10萬

新北市爲維護海洋生態漁業,已實施「刺網漁具記名。(圖/新北市農業局提供)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漁業署日前公告「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草案」預告,漁業署表示,主要目的是希望漁民網具不要流落海洋,造成污染影響大海生態,此草案將公告至今年11月1日,法規宣導期至明年7月,之後若沒標示,將罰3萬至10萬。

漁業署說明,爲讓珍貴的生財網具降低被竊風險,和維護海洋生態,同時降低幽靈漁具產生機率,未來從事刺網漁業的漁友都要在網具上,用姓名貼紙概念,以書寫噴漆方式標示「漁船CT編號」,「字體高度大於3公分」,並保持清晰可辨識狀態。若使用鐫刻或標籤等其他不可移除性辨識方式,同樣要標示「漁船CT編號」,「字體需肉眼可見」。

▲刺網網具標示示意圖(圖/漁業署提供)

至於姓名貼要貼在網具的哪?漁業署表示,浮子綱兩端的浮球上以及浮子綱系綁的浮子上(間隔50公尺就要有一個浮子有貼名字)。而貼上姓名貼的網具意外丟失,就一定要以口頭書面通報地方政府,會將漁友通報作成通報紀錄單,並且登錄系統供日後管理應用。

漁業署署長張致盛表示,刺網實名制部分縣市有自治法規,但執行成效有快有慢,尤其外界包括漁業界都認爲海洋乾淨,對生態保育和生計有關,這次公告最主要目的是「不要讓網具流落在海上」,造成污染,影響海洋生態,因此全國一致性推動。日後漁民出港碰上不可抗拒等因素,如網子勾到或不小心流失,都可以「主動通報」,若後續被找到收回來就不會開罰。

▲漁業署表示,明年7月1日起網具若沒標示會開罰3至10萬。(圖/新北市農業局提供)

漁業署漁政組組長進一步說明,基隆市澎湖縣和新北市等縣市都有個別規定, 但爲了向海致敬,日後規範全國統一,今年11月預告期過後至明年7月前是法規宣導期,明年7月1日起若沒標示會開罰3至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