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美名店「五桐號」標示不明 衛生局:違規最高可罰300萬

▲五桐號媒體抓到沒按最新標示規定,若違規屬實,最高可罰300萬元。(圖/五桐號提供)

記者趙於婷蕭筠臺北報導

臺灣人愛喝手搖飲,食藥署也針對手搖飲標示訂出新規定,每杯飲料都需在明顯處標示總糖量和總熱量,但多名網美合作創立的「五桐號」興隆門市卻沒按規定標記,僅其他店面有做標示。對此,臺北市衛生局也表示,已派人前往稽查,且該規定「沒有限期改善」空間,只要查獲違規就可開罰,最高可罰300萬元。

手搖飲料經常添加珍珠椰果布丁仙草配料,熱量卻無從得知,食藥署因此修正規定,明訂手搖飲應標示該杯飲料的總糖量及總熱量,標示值誤差允許範圍應符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而總糖量及總熱量要以最高值標示,並加註「最高值」,前項總糖量則以換算方糖數標示。

食藥署在去年10月公佈標示新規定,科長李婉媜指出,新規定預計元旦起上路實施,若未依規定標示,則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而針對「五桐號」興隆門市未標示一事,臺北市衛生局也迴應,已派人前往稽查,也會將標示新規放進例行性查覈,標示新規定沒有限期改善空間,只要查獲違規,就可直接開罰。

對此,五桐號表示,已在12月31日提供相關資料並告知各店須擺放熱量公吿,而6日接獲通知興隆門市未標示也於當日再次通知,目前已經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