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肉品標示不實 違者最高可罰400萬元

中市盧秀燕(圖前)與食安人員檢視市場豬肉攤位,發現攤商有貼出肉品產地標示貼紙,鼓勵消費者認明標示。(張妍溱攝)

臺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圖中)說,攤商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涉及標示不實,將處以4萬到400萬元罰鍰。(張妍溱攝)

目前肉品攤商都自主標示,臺中市政府近期將推「無萊豬」的金質認證標章,加強檢驗通過的肉品。(張妍溱攝)

拒吃「萊豬」,獲地方響應。(張妍溱攝)

2021年起開放萊豬進口,有民衆相當擔憂,食用萊豬影響健康,並衝擊臺灣國產畜牧業經濟,臺中市長盧秀燕25日視察北屯東光市場時表示,全面因應,從法規人力物力、預算等各方面整備齊全,衛生局將推市府認證「無萊豬」的金質標章。

臺中市長盧秀燕表示,全國首創修正「檢舉重大食品案件獎勵辦法」,民衆如檢舉含萊克多巴胺或其他乙型受體素豬肉食品違反食安法案件,可領取實收罰鍰金額7成獎金。提出「強化瘦肉精食安監控執行計劃」、「拒食瘦肉精 5要護健康」5大強化作爲;校園營養午餐只採用國產豬,並與團膳業者完成契約

衛生局長曾梓展說,臺灣禁用萊克多巴胺,2021年1月起,牛、豬、雞食品須標示原產地,衛生局將擴充10倍稽查量能;若業者在豬肉等食品上標示「國產豬」,被稽查其豬肉含有萊克多巴胺,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涉及標示不實,處以4萬到400萬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人員檢視市場豬肉攤販情形,發現攤商自主張貼牛哥豬弟」及「臺灣豬」標示;曾梓展表示,目前肉品攤商都自主標示,市府近期將推「無萊豬」的金質認證標章,加強檢驗通過的肉品,提供消費者辨識。

曾梓展表示,預估未來1年有2000件檢驗量能,另有農業局學校民間認證機構等檢驗處,檢驗量能可增10倍。明年起將由衛生局、農業局、經發局、觀旅局社會局教育局等,針對轄管的攤商業者加強肉品來源稽查及抽驗,向上追溯原料來源,向下追蹤產品流向,查有不符規定者,將依法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