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明年1/1起餐飲外送平臺要「標示肉品來源」 違者最高罰400萬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5日)進行「若開放含瘦肉精美豬進口,跨部會如何落實校園供應膳食食材溯源管理、查驗機制及相關因應作爲」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衛福部次長薛瑞元透露,明年1月1日起,所有在外送平臺上架的餐飲業者都必須標示肉品等食材來源,若標示不實最高可開罰400萬。

▲薛瑞元表示,明年1月1日起所有外送平臺餐飲業者都必須標示食材來源。(圖/記者李毓康攝)

美豬明年1 月開放來臺,引發不少國人擔憂吃到含瘦肉精的肉品,薛瑞元說,民衆點進去外送平臺,看得到的所有商家上架餐點都必須標示肉品等食材來源,也就是有提供這些飲食,含有豬肉等都要受規範,明年1月1日就要開始執行。

至於是否已經開過會?薛瑞元表示,以上這些對象都有通知,沒有做到標示罰3萬以上至300萬以下,標示不實罰4萬以上到400萬。薛瑞元說,平臺業者納入很多家餐飲業者,每一家提供的餐飲就要標示,但這些標示不是外送平臺去做,罰是罰餐飲業者。

薛瑞元進一步說明,因爲「負責的一定是能控制,餐飲提供者控制食材,業者無法去控制平臺」,因此罰的部分就是一定罰餐飲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