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雙重人格…彰化女大生控男友性侵「她14歲人格」監視器曝光打臉

小美認爲歐男很醜,是14歲的人格喜歡才交往。(圖/取自pakutaso)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歐姓大生到女大生小美(化名)的租屋讀書,兩人關上燈發生關係。沒想到,女友小美事後主張有人格分裂,驗傷提告歐男性侵她14歲的人格。彰化法院審理時,發現小美與歐男發生關係後仍手牽手回到學校用餐,與一般常情不符,因此判歐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小美報案指控,歐男今年1月8日下午5時20分到她的租屋處一起讀書,兩人讀着便到牀上休息,歐男不顧她的意願,將她的衣物脫掉並戴上保險套性侵,期間她多次拒絕並強調不要婚前性行爲,卻被歐男捂嘴硬上得逞。

歐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他和小美是在輕鬆愉悅的氛圍下合意性交,完全沒有違反對方的意願,且小美沒有說過不要或不行,若是真的反抗,他如何在戴上保險套時繼續壓制小美,且宿舍隔音不好,大聲呼救他人都會聽到。

此外,歐男說,過程10分鐘小美都可以求救,但她完全沒有反抗,兩人結束後還一起到校內的超商用餐,認爲小美是擔心發生關係被父母責罵,纔會指控性侵。

小美偵訊時證稱,她精神方面障礙,具有雙重人格,另一個人格是14歲的女孩,「當時在牀上不是我,那個人格喜歡他,可是我不喜歡他,他長得太醜,我很不理解,她爲什麼會喜歡他,是因爲甜言蜜語嗎?當他性侵她,他壓在她身上時,她有跟他說她不要,講了很多次,可是那個男的一直跟她說他以後會娶她」等。

法官發現小美跟歐男事後仍手牽手去吃飯,與一般常情不符。(示意圖/翻攝pixabay)

彰化地院勘驗校內1月8日晚間10時的監視監視器畫面,發現小美與歐男肩並肩、手牽手行走,男子左手一直摟女子後腰,女子右手也攬着男子的左手等,與一般遭違反意願爲性交者之反應大相徑庭,因此小美證稱遭歐男「強制」性交的情節是否屬實,仍有疑慮。

此外,小美的閨蜜證稱,小美當下有打電話給她說發生關係,但語氣非常平靜,她忍不住衝去找小美,卻見到兩人走在一起「都發生這種事了,怎麼還會這樣手牽手」並叫小美跟她離開,但小美卻執意跟歐男去吃飯。

法官表示,本案尚難證明被告系違反告訴人意願而對之爲性交行爲,且檢方所舉的證據不足以使法官認爲歐男確有「強制」性交犯行之確切心證,因此判歐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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