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啪完:「我14歲」控男友性侵 法官看完監視器打臉

雙重人格女生大與男友發生關係指控,牀戰時是「14歲人格」,不喜歡對方,因而指控男友性侵。(示意圖/pixabay)

彰化一名女大生小珍化名)控訴,歐姓男大生今年一月間到她住處讀書關燈後二人發生性關係,因爲自己有雙重人格,發生關係時爲「14歲人格」,因而歐男提告性侵,但彰化法院看完學校監視器後發現,小珍事後還與歐男牽手到學校餐廳用餐,與一般遭違反意願性交者的反應大相徑庭,因而判決歐男無罪。

小珍報案時指稱,歐男事發當日下午5時到她租處一起讀書,二人讀到累了就到牀上休息,沒想到歐男竟脫掉她衣物硬上,雖然多次強調婚前不要發生性行爲拒絕,仍被對方性侵得逞。歐男到案時否認辯稱,2人當時是在氣氛愉悅下合意性交,若小珍反抗,大聲呼救他人一定會聽到,而且兩人結束後還一起到校內的超商用餐。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小珍偵訊時稱自己具雙重人格,另一個人格是14歲的女孩「當時在牀上的那個人格喜歡他,但不是我,真的我並不喜歡他, 當他壓在她身上時,她有跟他說很多次不要,可是他一直說以後會娶她」。

彰化地院勘驗校內監視監視器畫面發現,小珍與歐男發生關係後仍手牽手行走,歐男還摟小珍的腰,與一般遭違反意願爲性交者之反應大相徑庭,對小珍指控遭性侵存疑。另外小珍的閨蜜也證稱,小珍有打電話告訴她被性侵,但語氣相當平靜,事後跑去找她,竟看到二人手牽手,執意跟歐男一起去吃飯。

法官認爲,檢方舉證不足,無法認定歐男確實對小珍有強制性交行爲,因此判歐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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