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女網友家啪啪啪「半夜就落跑」 男被控性侵:我會認牀啦!

邱男女網友家發生關係後,因爲會認牀,半夜就回家了。(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39歲的邱姓男子,去年11月初認識了20多歲的女網友小美化名),同月12日相約看電影后,一起回女方家過夜,雙方也因此發生關係,不過因爲「會認牀」的關係,直到半夜都無法入睡只好回家,不料卻引起對方不滿,挨告性侵。桃園地檢署認爲,無法單憑女方指控就將人起訴,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據《蘋果日報》報導,面對小美的指控,邱男喊冤,稱雙方都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關係,沒有違背對方意願檢警調查,小美和被告發生關係後,並沒有第一時間報警處理,反而是用LINE傳訊息男方內容寫道「你不是說你不是外貌協會」、「你爲什麼跟我上牀」,以及「現在你只有兩條路可走,一等着坐牢、二賠錢了事」等。

對此,檢方認爲,可能是因爲感情價值觀以及日後交往與否的認知有差異,因此纔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而被害人事後的驗傷單也無法判定商事的來源,無法單憑女方的說法就判定,因此將邱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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