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前男友介紹的」 小六女離家遭渣男強壓牀上啪啪啪

小六女離家朋友慘遭性侵。(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一名就讀國小六年級的女童去年5月離家出走,隨友人去投靠綽號阿明」的莊姓男子,她突然覺得腹痛,沒想到阿明竟趁友人暫時外出之際,藉機撫摸她的腹部,還順勢摸到性器官,接着把她強壓在牀上,不顧對方抵抗,性侵得逞,事後女童趕緊打電話給大姐二姐求救,全案曝光

判決書指出,女童不斷抵抗並拉住阿明的手,不讓他繼續撫摸時,對方仍強行繼續撫摸,並強迫脫去短褲內褲,大喊「不要」都沒用,就被強壓在牀上性侵,事後趕緊發送求救訊息給大姐和二姐,警方據報抵達現場,把女童帶離現場。

阿明認有趁友人暫時外出時,對女童做出強制性交1次,但矢口否認是對未滿14歲女子,辯稱「案發時不知道女童未滿14歲,故無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之犯意」。

判決書提到,女童出庭時供稱,阿明都知道,「我會認識阿明是因爲我前前男友,我跟他們聊天時候大家都知道我幾歲,當時聚會時我也在場,確定阿明知道我讀小學六年級因爲跟阿明第一次見面時,他就知道我讀小學六年級,但沒有明說是11歲」。

最後,臺中地院法官酌以阿明對未滿14歲的女童強制性交,實無何顯可同情憫恕或減刑之情事,且犯罪動機目的是出於一己之私慾,兼酌以被當時已滿19歲及犯罪後之態度,量處有期徒刑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