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週刊/法界巨擘李永然 漫談生活與法律

圖、文/理財週刊

李永然臺大法學士、臺大法學碩士、臺大法律研究所博士班研究、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內政部營建署法律顧問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法律顧問、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

法律無所不在。雖然一般市井小民生活平穩、不興訴訟,但不代表平民就不需要法律。好比年初發生一樁買賣炒飯引發的消費糾紛,一份炒飯不過臺幣七十塊錢,卻鬧得興訴訟、上新聞。事實上,若仔細探究事件,還會發現,不只人人都需要法律,法律還只保護懂法律的人。因此本週「理財我最大」節目,邀請法學界知名律師李永然,跟聽衆朋友分享,如何知法並保護自己。法律保護懂法規的人李永然強調,雖然法律之下人人平等,但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李永然的意思,並不是指法律「偏頗」,只選擇性地保護特定人,而是法律千萬條,若不懂藉由法律來主張自己的權益,到時候吃虧、徒呼奈何的人,往往是自己了。而若以年初這樁消費糾紛來看,起因於臺東有家餐廳標榜炒飯加飯不加價。但有位顧客沒吃完想打包,卻被要求必須多付一份炒飯的錢,消費者店家因而起爭執。但記者實地調查後發現,業者避免浪費,已在牆上貼出公告,告知消費者,如果在店內消費要求加飯,沒吃完的話,就必須多付一份飯錢。換句話說,業者早就列出相關規則,至於列出的規則合不合法?乃至引發消費糾紛,消保官翻出消保法規,法規清楚註記,只要羅列出完整的消費資訊,那麼店家並不違法,加飯不加價是店家美意和吸客亮點。捲入這起事件的消費者,由於不瞭解法律條文規定,反而可能被認爲是無理取鬧的「奧客」。小至民生消費,大到民事、刑事等糾紛,在在牽涉到法律。由於法律牽涉的層面廣泛,需要專業法律諮詢民衆,要如何選擇適合自己興訟案件的好律師?李永然表示,許多求助法律幫忙的民衆,常常碰到一種窘況

慎始選擇優質律師明明當初接觸、籤合約的是A律師,但最後全程關鍵時刻,參與最多的,卻是資歷淺的實習律師,不少民衆有受騙、上當的感覺,但偏偏對象又是律師,不知也不敢尋求申訴。李永然坦白承認,類似這種情況並不少。他建議民衆慎始、慎重地多次確認、選擇律師。例如,可從親朋好友中打聽,過往訴訟案件表現優異並值得信任的律師。找到之後,也不要貿然簽約做決定。 先跟該名律師進行初步諮詢和對談,詢問對方有無處理類似案件的相關經驗,以及如何處理等等。民衆可在初步諮詢的過程中,探索和該名律師的默契,看是否溝通、相處合拍。另外,李永然也鼓勵民衆,可以多找幾位律師諮詢做比較,畢竟「貨比三家不吃虧」。而多交談,也能輔助民衆釐清自己的目的和思路脈絡。還有,李永然也說:「便宜沒好貨」。找律師做專業諮詢、協助興訟和陪同出庭,一般在業界紀錄良好的律師,都有某個範圍內的合理價格。民衆若貪圖便宜,就很可能碰到素質較差,服務簡省的「雜牌律師」。曾有民衆向他反映,碰到過連出庭都缺席好多次的不良律師。

不打官司最好 和解贏過判決李永然告訴民衆,照法規規定,實習律師參與開庭違規,實習律師還不能執行業務。若民衆不幸碰到不良律師,切記蒐集足夠的證據,然後到律師公會的「倫理委員會」申訴制裁,仍有不少民衆以此管道扳倒不良律師。身爲律師,李永然還是奉勸民衆謹守兩條原則。其一,官司能避免就儘量避免,畢竟大興訴訟,傷財又勞神,也可能雙方纏鬥到最後,弄得兩敗俱傷。既然如此,何不事前預防?預防勝於事後修補,這也是李永然提倡「預防法學」的中心主旨

其二,李永然也強調,以他在業界數十年的豐富經驗來看,所謂「瘦的和解」贏過「胖的判決」。雖然走到訴訟這一步,已經是極糟糕的狀況,但還來得及補救。興訟雙方就算簡單和解,也好過法官懲戒爲目的,下重重的判決。李永然分析並解釋,透過協調和溝通,可避免人際關係惡化。另外,若雙方和解,也可避免碰到不公的判決者,讓訴訟案件免於像滾雪球般越滾越大。【更多精采內容,請見《理財週刊》718期,便利商店及各大書店均有販售】【提升理財力--理財課程資訊www.moneyedu.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