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未遂…潑汽油燒他的狗再丟海溺斃!男隔天衝精神科就診 二審法官大怒

朱男自稱被狗咬,心生不滿下竟將拉不拉多活活焚燒,在丟入海中加以溺斃。(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朱姓男子自認遭羅姓民衆的拉不拉多咬傷,心生不滿下竟趁狗籠無人看管之際,先以汽油活活焚燒犬隻,接着見牠未死亡,再將狗丟入海中加以溺斃,虐殺行徑駭人聽聞。朱男一審被處拘役50日,併科罰金12萬元;二審法官發現朱男在犯後隔天馬上去精神科就診,認爲他有想減輕刑責的意圖,撤銷原判決,加重處有期徒刑4月,併科罰金20萬元。

朱男自稱被羅姓民衆的的狗咬傷,又因曾向羅借錢沒有成功,心生不滿下,2019年7月31日凌晨4點許竟在前鎮區新生路臨水南路岔口路旁花園,趁羅的拉不拉多拴在狗籠旁無人看管時,先拿保特瓶裝汽油潑灑小狗並以打火機引燃,後來見狗在大火中慘叫但未死亡,還馬上將牠拖去附近港口,丟進大海加以溺斃,一見狗主人來到現場,趕緊開車離開。

羅姓民衆發現自己的愛犬遭虐殺後痛心無比,速至警局報案,雖朱男事後表示願以6000元紅包賠償,但羅認爲生命無價不願接受,只求給小狗一個公平的判決。

法庭上朱男承認犯行,並表示在點火後有看到熊熊大火及狗的慘叫,「我燒犬隻時,牠還沒死,犬隻還沒死的時候,我再把犬隻拖到港口岸邊,把牠丟到海里,他才淹死」,由此可見朱男當下漠視犬隻的痛苦與掙扎,手段相當兇殘。

隨後朱男再拿出自己案發同年8月5日左右小腿蜂窩性組織炎的就醫紀錄,控訴自己遭狗咬傷,但法官勘驗相關證明後認爲,僅憑此證據並不能證明該傷勢與拉不拉多有任何關係,故不採信他說詞

一審高雄地院判朱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另併科罰金12萬元,檢方認爲判得太輕,再提上訴;二審法官發現朱男案發後天馬上至精神科就診,以「非特定精神病」爲由接受住院治療,明顯有想借此獲輕判躲避刑責,審結撤銷原判決,加重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或易服勞役120天,另併科罰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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