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她當男的ㄟ!被控捆綁性侵14歲少女 惡男堅不認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得了便宜還賣乖!基隆市吳姓男子結識一名14歲蹺家少女,將她拐騙到家後,被控皮帶反綁她的雙手並性侵。吳男對此辯稱,少女是同性戀,自己不可能對她下手。法官則認爲,被害人的性傾向和吳男有無性侵根本是兩碼子事,仍依照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徒刑

▲性侵、性愛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圖/達志示意圖)

判決書指出,吳男在去年5月將少女帶回住處,當時已是凌晨,吳男色心大起,用皮帶將少女的手反綁並將她壓在牀上任憑對方哭喊「救命」、「不要,這樣子很痛」,依然強行性侵得逞。

佯稱接到電話逃離吳男住處後,少女找朋友哭訴,還說自己的手慘被皮帶勒傷。她的朋友則表示,當時有聽到少女哭喊「這樣很痛」,於是叫她趕快逃跑。

對於上述說法,吳男一概否認,先辯稱是少女向他借錢,沒有如願才誣賴他性侵,還大言不慚的說,如果少女是被強暴,爲何兩人還能一起唱歌,甚至到他家裡取走衣物?吳男強調,少女應該是同性戀,早已把她當男生看待,又怎會想要下手呢?

對於吳男的說法,法官予以駁斥,還說被害人不可能無故在電話裡喊救命,之後還找友人哭訴;另外,少女是不是同性戀,和她被人性侵的事實並無關聯,吳男是在胡說八道,故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他7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