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老婆當岳母求成全 惡男性侵14歲繼女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市一名男子對待繼女態度妻子般,反而把正牌妻子當作岳母一樣,並在繼女還沒滿14歲時就在2年內就數度性侵她,甚至使其懷孕最後並墮胎;事情在男子家暴正牌妻子後曝光,該男遭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4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這名男子在民國95年時,首度對獨自在房間且未滿14歲的繼女性侵,於96年時因從繼女房間走出來而遭老婆質問,他表示自己愛繼女,希望妻子能夠成全;而後由於繼女懷孕,因此在96年11月由妻子陪同進行引產手術,但當時妻子並未報警

之後情形越來越誇張,有朋友表示想介紹男友給繼女時,獸父竟回答繼女是他的小老婆,而他對妻子的態度也轉變爲像是對待岳母一樣。到了民國98年,妻子被丈夫家暴,她聲請保護令時才與女兒對丈夫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夫妻倆也因此離婚。

在臺中高分院審理期間,男子承認自己的部分犯罪行爲,並與被害人和解,願賠償新臺幣230萬元,法官在斟酌其犯後態度等相關因素後,判處4年徒刑,但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