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警官學院:從未委託任何個人或機構進行招生宣傳

京報訊(記者 蘇季)4月20日,廣東警官學院在其官方微信公衆號發佈關於招生工作嚴正聲明,稱學校從未委託任何個人、中介組織或招生機構開展提前招生等宣傳,學校也不舉辦任何形式營利性培訓活動

聲明指出,近期,廣東警官學院發現有個別招生機構或個人冒用該校名義進行虛假招生宣傳,甚至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費用並作虛假承諾。

對此,廣東警官學院表示,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的“陽光高考”規定和工作程序,不以任何形式承諾錄取,不因任何理由降低標準錄取。學校從未委託任何個人、中介組織或招生機構開展提前招生、高職擴招等宣傳。學校無專科專業、專插本等全日制教育,不招收春季高考的考生,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廣東警官學院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要從官方正式渠道瞭解和查詢招生政策和相關信息,不要輕信虛假宣傳,防止上當受騙。

據介紹,廣東警官學院是廣東省公安廳主管廣東省教育廳業務主管公辦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爲本科層次。學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招生工作,按照廣東省招生辦2021年夏季高考的投檔錄取規則統一錄取時間進行招生錄取,只招收參加2021夏季高考且分數在本科線以上,通過考試院指定網站填報志願(報考提前批各專業的考生還需通過廣東省公安廳組織的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及政治審查)的普通高中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