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不得利用晨檢開展學科教學

教育部日前發佈“睡眠令”,要求加強中小學生睡眠管理教委在此基礎上提出明確要求:學校不得利用晨檢時間開展學科教學

市教委表示,各區教委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制定合理作息時間,特別要兼顧寄宿制學校、義務教育九年制學校以及基礎教育十二年制學校的實際情況,根據實際在本學年內落實好有關規定。學校不得利用晨檢時間開展學科教學,不得要求學生提前到校參加統一的教育教學活動。對於個別家庭特殊情況提前到校的學生,學校應提前開門、妥善安置。學校要加快建立作業統籌管理機制,做到各學科作業公開,師生人人可見,總量控制;不得佈置機械重複、懲罰性作業。同時統籌做好校內課後服務工作,確保小學生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作業、中學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避免學生回家後作業時間過長,擠佔正常睡眠時間。

市教委要求家校協同保障學生睡眠。區教委要通過家長學校、家長會等途徑普及科學睡眠知識,宣傳充足睡眠對於中小學生健康成長重要性。各校要通過增強校內教育供給消除家長的焦慮和顧慮,形成家校合力,共同保證每天小學生10小時初中生9小時、高中生8小時的睡眠時間。此外,市教委還明確各區要加強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和監管,線上線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線上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時,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時30分,均不得以課前預習、課後鞏固、作業練習、微信羣打卡等任何形式佈置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記者 李祺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