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APP入校不得與學分和成績掛鉤 不得向學生和家長收取費用
10月28日,北京市教委發佈《北京市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明確教育APP入校堅持“選必嚴審”原則,不得向學生和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與學分和成績掛鉤。
《細則》共包含9章35條,全面覆蓋教育APP定義、工作職責劃分、提供者與使用者備案條件、備案操作流程、選用制度、評議推薦制度、退出機制、監督管理等內容。
《細則》中明確,各區教委、市屬高校和直屬單位要堅持“非必要、不選用”原則,從嚴選用,控制數量。擬選用的教育APP必須經教育部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平臺審覈備案,凡未通過教育部備案的,一律不得選用。自主開發、自主選用和上級部門要求使用的教育APP均需進行使用者備案。所提供的內容不得有消極信息、不良信息,不得出現遊戲鏈接和廣告等。選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借家委會名義組織家長購買;不得要求家長直接與相關企業對接,變相強制購買;不得統一組織免費試用等誘導家長和學生購買;不得發佈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信息;不得與學分、成績和評優評先掛鉤。
同時,《細則》中還明確了監管制度。市教委對全市教育APP備案情況進行檢查,定期通報教育APP備案工作進展。同時,將教育APP備案情況納入網絡安全責任制等相關考覈評價,對備案工作落實不到位的相關單位予以約談。市教委在官方網站建立公示專欄,每半年動態公佈教育APP黑白名單。及時公示覈驗通過的教育APP及其提供者,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的限期整改,對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列入黑名單的,聯合相關部門進行查處。
《細則》提出,各區教委、市屬高校、直屬單位要建立健全日常監管制度和機制,明確責任部門,落實責任人,定期開展檢查和日常監測,發現應備案未備案、超標超範圍使用、違規收費、虛假違法廣告、信息泄露等違法違規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向社會公佈熱線電話,及時受理有關師生、家長對教育APP問題線索的反饋。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武文娟
編輯/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