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確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與體育中考等掛鉤

日前,北京市教委、北京市體育局發佈《北京市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明確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與體育中考等掛鉤,不得以任何形式開設學科類課程內容。試行標準規定,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名稱不得冠以“中國”“中華”“中央”“全國”“國家”“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以免對公衆造成誤導;不得含有“大學”“學院”“學校”“高中”“幼兒園”“進修”“專修”等文字,避免與實施學歷教育的各類學校名稱相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