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漫畫《銃夢》殺人改運 黃富康死刑定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男子黃富康因爲看了日本漫畫《銃夢》相信「殺人可以改運」,於2009年3月以租屋爲名,隨機打電話簡姓屋主看屋,但一見面黃男就殺死簡姓屋主,後來還砍殺簡的妻兒,造成1死3傷。全案歷經一審、二審等階段後,最高法院於16日判他死刑確定。

黃富康因投資失敗欠下鉅額債務失業,看日本漫畫《銃夢》相信「殺人可以改運」,2009年3月在網路租房廣告抄錄電話,以租屋爲名,隨機打電話邀簡姓屋主,從南投北上一見面即殺害簡姓屋主,再到簡家砍殺簡男妻子兒子母子負傷抵抗,黃受傷逃逸在醫院落網。在案發後出版社特地聲明澄清,該漫畫無「殺人可以轉運」的描述。

黃男於檢察官訊問時稱,因爲心情不好,所以殺人;法院一審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時法官以他自首且曾表示願賠被害家屬理由,認爲他有悔意,改判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要求查明黃富康的自首是否真有悔意。

最高法院於16日維持更二審認定,仍依殺人罪判處黃富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黃富康爲最高法院今年第6名判處死刑定讞的被告,也使待槍決的死囚人數累積至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