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林國政姦殺雲林國二女逃過死刑 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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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1年爆發的雲林小妹遭姦殺案,判決出現大逆轉!兇嫌林國政一、二審都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27日改判林國政無期徒刑定讞,判決理由尚未對外公佈。

雲林縣桐鄉葉姓國中女生2011年3月間遭纔出獄的性侵犯林國政殺害,震驚全臺。林國政事後被求處死刑,雲林地院一審宣判處於死刑。林國政15年來三度犯案對象都是未成年少女

林國政犯下國二女生姦殺案之前,已犯下兩起性侵案,1996年他性侵未成年少女被判刑5年8個月,4年後假釋出獄;2002年持刀斗六一處工業區性侵女子,被判刑9年,纔在2011年2月2日刑滿出獄。

林國政在臺中監獄服刑9年期間,曾進行7次「性侵害治療評估」,但都沒有通過,再犯機率很高。2011年2月2日林刑滿出獄,臺中監獄未依規定在林出獄一個月前,通報雲林縣府監控輔導結果他在這段空窗期犯下姦殺案。

葉姓女學生是在2011年3月13日向廖姓同學英文課本作業而外出,結果陰錯陽差遭林國政殺害。

她在遇害9天后,被警方鎖定的林國政才供出棄屍地點,在彰化縣溪州鄉臺一線223.5公里一處雜草叢生坑洞。事後,當地兩百多人涌至林嫌住處要修理他,並且高喊「槍斃!一命抵一命!」檢方偵查後認爲,林國政毫無悔意,應求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