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女童還嚷分屍 無期徒刑定讞

臺南1歲半女童遭虐死,女童阿嬤在二審判決後,表示接受判決,放過自己。(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去年發生一起殘忍虐童案薛姓女子藉口未成年表妹所生的1歲半女童,被「嬰靈附身」,夥同表妹、何姓丈夫、李姓友人將女童關在狗籠,並輪流凌虐致死,她還命令衆人「不要救、要分屍」,最高法院痛斥薛女手段殘忍、令人髮指,判處薛女無期徒刑確定。

另李姓友人也被判無期徒刑確定、薛女的何姓丈夫,因犯罪情節較輕,被判處18年徒刑確定,案發時薛女表妹、女童生母仍未成年,經移往臺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法官將她判刑13年確定,現在服刑中。

這起震驚社會的虐童案,起因於薛女以表妹曾經墮胎,藉口該墮胎嬰靈附身在1歲半女童身上,薛女向何、李及表妹謊稱,女童晚上不能睡,每天只能吃1次,否則嬰靈會更加壯大,將會危害衆人,薛女4人因此輪流阻止女童入睡。

她們只要一見女童有睡意或入眠,就用指甲捏肉、掌打,或以「不求人」、「愛的小手」毆打全身赤裸只包覆尿褲的女童,甚至將女童與飼養的幼犬一起關在狗籠內,用非人道方式凌虐女童。

去年1月15日凌晨,薛女等人鞭打女童阻止她入睡,連續約3小時後,女童全身多處瘀血瘀青,4人雖然發現女童已體溫下降、生命跡象極爲微弱,仍視若無睹,一行人前往KTV唱歌狂歡。

由於女嬰30多小時未進食,又因傷重導致休克死亡,事後薛女爲了逃避刑責,還宣稱自己患有思覺失調症,但一、二審依據鑑定報告,都認爲薛女凌虐女童時沒有辨識能力不足或欠缺的問題,依共同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薛、李2人無期徒刑、何男判18年,最高法院駁回3人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