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殺妻擄女奪2命放話「不死不休」 李宏基判死定讞
▲李姓男子闖幼園擄女殺妻奪2命,二審法官認「難教化」改判死,最高院28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桃園男子李宏基殺妻、擄走女兒燒炭造成2死慘案,李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上訴期間他還揚言要報復前妻家人,法官認爲他不知悔改、沒有教化必要,二審改判死刑,最高法院28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這是今年以來繼鄭捷之後,第二起判死定讞案。
李男2012年間曾因爲擄走一對女兒被判刑,2014年4月16日上午7點多,他到高雄市兩個女兒就讀的幼兒園堵人,先與前妻起口角,再拿出預藏的刀子刺死前妻後,劫車將7歲大女兒載走,4歲的小女兒因爲早一步被老師帶進教室才逃過一劫。
李帶着大女兒開車逃到新竹縣尖石鄉山區燒炭自殺,被員警發現緊急送醫後,李恢復意識,女兒卻陷入重度昏迷,延至6月間身亡。
本案一審時,高雄地院法官認爲李不是計劃性蓄意殺害前妻,判他15年徒刑,但涉及殺害女兒部分惡行重大,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時,李竟當庭表示與前妻家的恩怨「不死不休」,放話假釋出獄後會報復。
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他無心悔過,「監獄教化已難收矯正效果」,殺前妻部分改判無期徒刑,殺女兒部份改判死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李被判死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