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大學準女主播命案 兇嫌林昆翰無期徒刑定讞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苗栗聯合大學林姓女大生租屋同棟大樓,也是同校的男大生林昆翰殺害案,最高法院3日宣判法官在審酌林男犯後態度及曾當庭向死者家屬下跪道歉等行爲後,認爲林男人性未泯,判處他無期徒刑定讞。

▼聯合大學男大生林昆翰殺害同校林姓女大生案,最高法院判處林男無期徒刑定讞。(圖/本報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林昆翰是苗栗縣聯合大學學生,與同校的林姓女子租屋在同棟大樓,林女去年應屆畢業後,考上臺北某家電視臺女主播,並於去年6月28日返回租屋處搬家,準備退租,林昆翰見林女隻身搬運行李,主動上前幫忙,並藉機索取林女手機號碼。

不料,林昆翰索取電話遭林女拒絕,林男遂返回房間水果刀再前往林女房間,並趁林女不注意,拿起對方手機撥打自己的手機號碼,藉此以獲得林女手機號碼,林男行爲立即引發林女不悅,並加以指責。

2人發生衝突後,林昆翰拿出預藏水果刀抵住林女頸部,隨後猛刺對方10多下,林女約3至5分鐘即當場死亡。林昆翰竟還心起淫念,褪去林女屍身衣物污辱林女遺體,林昆翰在案發隔天還傳簡訊父母謊稱與林女意外遇難,企圖誤導案件偵查。

全案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林男被依殺人罪、污辱屍體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後經檢察官提出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認爲,林母原本萬幸女兒求學成功、謀職順遂,案發當天也心懸女兒,卻在接獲報平安電話後,再無機會見到女兒神采煥發在職場活躍,重逢之際僅一具冰冷屍體觸目於前。

法院考量林昆翰屢示深深後悔,承諾接受任何刑罰制裁,甚至當庭痛哭、跪歉家屬,人性未泯,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經林昆翰委任律師向最法院提起上訴後,最法院在3日駁回林男上訴,維持臺中高分院原判決,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