醃頭案兇手陳佳富 法院考量親情判無期徒刑定讞

兇手陳佳富出庭時常常稱病。(資料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2年震驚社會的分屍頭案在30日全案定讞。新北市男子陳佳富被控妹妹殺害後再分屍,更將頭顱丟棄在嘉義水上鄉的一間公廁最高法院今指出二審已查明案情經過,駁回上訴,判決陳佳富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書中提到,陳佳富爲了詐領一共667萬的壽險,2012年在住處掐死妹妹陳婉婷後,更拿菜刀分屍,除了將屍塊內臟絞肉機絞碎,加水稀釋從浴室排水孔排出之外,更用鹽巴醃漬保存頭顱。最後再變裝搭車南下,將頭顱棄置在嘉義水上鄉一間寺廟旁的公廁。

陳佳富事後更以「好心人」爲名投書警方,讓警方找到「醃頭」,警方一度找不到犯罪嫌疑人,最後陳佳富因筆跡與「好心人」相似而遭到警方鎖定,最後依殺人罪送辦。

►►►小編只PO最新的新聞,歡迎鎖定《ET即時》粉絲團

一審法庭判處陳佳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結果,但陳佳富上訴表示並無證據證明他殺害妹妹,且住處化糞池查無人類殘骸,否認殺人罪與損壞屍體罪;檢方則認爲陳佳富無教化可能,向最高法院上訴應判其死刑,最高法院在30日指出陳母已痛失愛女,如果再將兇手判死等同於再次剝奪骨肉,認爲親情選擇自有難處,因此駁回雙方上訴,判處陳佳富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陳佳富棄置「醃頭」的監視器畫面。(資料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