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性侵案被判刑 前清潔隊員跳池塘自殺

地方中心嘉縣報導

嘉義洪姓男子因性侵案遭判刑,身罹疾病、出車禍加上心情鬱悶,跳入住家附近池塘尋短,28日被打撈起屍體檢警相驗初步認定是生前落水溺斃,無他殺嫌疑。

警方表示,洪男原本公所擔任清潔隊員,因收取垃圾結識一名中度智障女子,2人於民國98年間一起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後來女子發現懷孕,害怕被家人責備,躲藏到臺南市,女子家屬向警方報失蹤,找到女子時已懷孕5、6個月,家屬控告洪男涉嫌性侵,洪男因而辦理提早退休,這名女子生下嬰兒已出養到國外,性侵案件則進入司法程序

警方指出,曾中風過的洪男原本行動就不方便,今年初又發生車禍,症狀加劇,日前收到臺南高分院性侵案的判決,判刑3年2個月,雖然仍可上訴,但造成他心情鬱悶,26日下午外出後就未返家,家人擔心安危報警協尋。27日下午,有民衆在洪男住家附近的池塘前,發現疑似洪男遺留布鞋物品,向警方報案通知洪男家屬指認,證實就是他所穿的拖鞋無誤。

警方表示,研判洪男可能跳池塘輕生,通知消防局救難協會在池塘內打撈,一直到27日晚上尚未尋獲, 因天色已暗停止打撈。今天上午由嘉義救難協會隊員與消防隊員,在池塘內打撈出洪男的屍體,報請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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