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漫畫《銃夢》殺人改運 黃富康更二審仍判死刑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男子黃富康投資失敗後,受日本漫畫《銃夢》情節影響,以爲「將痛苦過給別人」就可宣泄痛苦,竟隨機租屋砍殺房東及其家人致1死2傷,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29日判處黃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男子黃富康因投資失敗欠下鉅額債務失業,看日本暴虐漫畫《銃夢》相信「殺人可以改運」,2009年3月在網路租房廣告抄錄電話,以租屋爲名,隨機打電話邀簡姓屋主,從南投北上一見面即殺害簡姓屋主,再到簡家砍殺簡男妻子兒子母子負傷抵抗,黃受傷逃逸在醫院落網。在案發後,出版社特地聲明澄清,該漫畫無「殺人可以轉運」的描述。

警方在黃男身上搜出一份「殺人名單」,上列30多人資料,其中死者簡姓男子排在第四位,前面幾人均未回電話,案發當天,死者不巧回了電話而釀致殺身之禍。

黃男於檢察官訊問時稱,因爲心情不好,所以殺人;法院一審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時法官以他自首且曾表示願賠被害家屬理由,認爲他有悔意,改判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要求查明黃富康的自首是否真有悔意。

更一審法官調查認爲,黃男手法兇殘,且是受傷就醫,被警方查獲後無法脫身,才向警方自首,被收押後還曾嗆聲說,檢察官害他妻離子散,如果他人在外面,大家應該知道他會怎麼做,黃男的自首並非出於悔悟,再改判他死刑。這次更二審再度維持死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