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嗆法官「不敢判死」 殺妻男二審仍免死

施姓男子行刑手法槍殺妻子,曾嗆法官不敢判死刑,今日二審宣判仍維持無期徒刑。(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曾對妻子家暴的彰化男子施信誠,去年3月要求妻子回家被拒,竟當衆以行刑式手法槍殺妻子,躲藏5天后落網。他遭檢方聲請羈押時,哭求法官「請判我死刑」,被起訴後卻嗆法官:「反正你也不敢判我死刑!」甚至還曾比出開槍手勢,要被害家屬律師轉告小姨子不要出庭,「不然我一定打死她!」

一審時,士林地方法院認爲施男因認妻子移情別戀,又對她人工流產不諒解,才痛下殺手,與「無端殺人」不同,判他無期徒刑。高等法院20日二審宣判,維持無期徒刑,理由則是他爲亡妻牌位、抄佛經,已有悔悟之意

士林地院一審時認爲,施男在擊發子彈時,槍孔距離被害人頭部僅數公分,被害人因中彈而倒臥血泊中,施男1秒內又再度開槍,沒有慌亂或遲疑,行兇過程殘暴血腥,手段兇殘。且案發後,施男多次在法庭上口出狂言,表示「槍是我開的,她再活一次,我直接殺她一次。」因此認爲施男並無悔悟。

但士林地院也認爲,施男是因認爲妻子移情別戀,加上不諒解妻子施行人工流產,纔會動下殺手,與無端殺人或殘暴不仁任意剝奪他人生命情形,仍有一線之隔。且施男在妻子離家後,多次傳簡訊表達憐愛之情,試圖挽回婚姻,也曾在審理過程中,哭訴仍愛着妻子,希望判處死刑還妻子公道

士林地院因此認定,施男對妻子仍有感情,良心尚未泯滅,依家暴殺人罪判處施男無期徒刑,如今高院依舊維持免死判決。

施信誠有妨害性自主等前科,妻子因不堪長年遭受家暴,聲請保護令,並在4年前趁施男另案被羈押時,躲到新北市訴請離婚。去年3月10日,施男輾轉查出妻子工作寵物店地址持槍登門指着妻子的頭部威脅跟我走!」妻子大喊「不要!」施男憤而開槍射擊其左額頭

施信誠逃亡5天后投案,坦承殺妻,去年6月,法院借提在押的施男勘驗行兇時的監視器畫面問施爲何離開現場後又返回,施竟說:「因爲我要確定她死了沒,沒死我要再補槍!」甚至對法官說:「你不用存心要我死,我本來就想要死了,我沒有教化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