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帕契事件──勞、李可以主張不懂法律嗎?

軍方一開始對勞乃成阿帕契頭盔當作跑趴道具渾然不知。(圖/東森新聞

作者鄧湘全律師

阿帕契種子教官勞乃成,帶着一堆人跑到營區亂拍阿帕契攻擊直升機,還曾在萬聖節戰機頭盔拿去家庭聚會當道具使用,要不是藝人李蒨蓉的炫耀文,明星來訪可能只是航特部601旅內部茶餘飯後的娛樂新聞。新聞報導有關權貴明星、腦殘飛官、李蒨蓉癱瘓航特部等說法,讓人莞爾。保家衛國戰鬥部隊軍官,帶着一羣老小及外傭,甚或毫無顧忌帶着手機跑到阿帕契上胡亂拍到渾然忘我,把戰機頭盔帶回家玩,有人緩解說李蒨蓉因不知法律纔敢大PO炫耀文。勞乃成、李蒨蓉等人可以主張不懂法律嗎?可以主張沒有認識到自己的行爲違法所以沒事嗎?

想想看,一般人敢把軍隊的戰機頭盔帶回家當玩具頭盔來玩嗎?一般人有機會坐在阿帕契上打卡照相嗎?有點智商的人都知道這可能是違法的事情,尤其是主管戰機之人。至於什麼是要塞保壘秘密之類的違法要件細解,屬於專業人士之事。因此,刑法第16條纔會規定:「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相信這些權貴、明星、名媛、種子教官等人,智商應該都不低,才能在社經地位上高人一等。換句話說,他們應該都知道幹這些事可能是違法的。爲何高級軍官、明星、權貴們,還會集體幹出這檔離譜之事?

看看小兵洪仲丘事件,就會知道答案。小兵攜帶手機入營被關禁閉,駕駛阿帕契攻擊直升機軍官違法犯忌,新聞不報上級不查。不公平的差別執法,纔是問題所在。適用法律嚴重差別待遇,造就權貴、明星、軍官無法無天的行逕。勞李等人行爲是否刑罰加持,吾人不知。但要說「不懂法律」,檢察官會信嗎?

●作者鄧湘全律師 ,陽升法律事務所所長,警察廣播電臺法律生活單元律師。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李蒨蓉出庭後四度鞠躬道歉。(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