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配用臉書幫同鄉徵婚遭罰10萬 移民署:去年審理120起

臉書充當跨國月老,可能因此觸法罰款10萬元。(移民署提供)

移民署19日表示,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第3項規定,散佈或刊登跨國婚姻媒合廣告,將處10萬元罰鍰,不管張貼者有無收取仲介費用,將處10萬元以上罰鍰,就有越配因爲用臉書幫同鄉徵婚徵友,被其他人看到檢舉,因此被罰錢,好心當「月老」卻換得荷包大失血,去年已審理約150起左右的個案

移民署表示,法令已明令禁止,除合法申請的業者外,任何以廣告傳單網路臉書、IG等形式,仲介「跨國婚姻」(介紹外國人),都將被罰鍰,移民署每3個月定期審查、偵辦這些違規案件

2020年移民署陸續審理過120餘起檢舉、調查案件,其中8成以上,是民衆透過網路充當月老,幫越南大陸等地的單身男女「相親」,他們在網路公開對方照片自我介紹,要大家幫忙找對象

移民署表示,很多人到案後,強調自己只是好心,又或辯稱是開玩笑而已,但公然仲介跨國婚姻便已觸法,每案依狀況,處新臺幣10萬至50萬不等罰金

移民署指出,過去就曾有製做相關的訊息呼籲,但去年還是有不少民衆觸法,悔不當初,建民衆如要幫親朋好友介紹結婚對象,不應隨意將對方的資訊張貼到網路,形同商品供人挑選。

此外,民衆如有意尋求外國對象,應向合法的跨國婚媒團體洽詢,切勿自行以「大陸新娘外籍新娘」等關鍵字搜尋廣告,因而遭到詐騙

移民署也提醒民衆記住「二要三多」的訣竅:「要記得」與媒合者簽訂書面契約,「要索取」付費收據,「多詢問」比較合法婚媒團體後再選擇服務雙方於婚前要「多瞭解」彼此家庭背景風俗文化,婚後「多溝通」加強彼此支持,跨國婚姻纔會幸福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