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合理說明2011年財產暴增 林益世確定遭罰120萬

監察院。(趙婉淳攝)

監察院今天公佈最新一期廉政專刊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因收賄遭判刑,其擔任立委期間,2011年財產異常增加,達158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監院經瞭解認爲其理由不足採信,6年前開罰林益世120萬元,林不服提起訴願,遭決定駁回,後提行政訴訟,年初遭判決敗訴,今年1月7日確定遭罰120萬元落幕。

根據監院發佈的179期廉政專刊,在公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案件確定名單中,除了林益世確定遭罰120萬元,臺北市民政局長藍世聰2016年11月1日申報公職人員財產時,短報妻子財產達3989萬6178元,今年1月也遭處15萬元罰鍰。

此外,蔡英文總統姊夫、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明鴻與妻子林美珠,共同申報位於臺北市大安區的1筆土地建物,取得價格分別爲1379萬餘元與49萬7600元;另有存款1070萬餘元與10張保單,其中9張爲儲蓄險,1張爲投資壽險;既無債務,也債權申報、事業投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