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鄉長、主席涉貪遭訴 移審法院各150萬、120萬交保

44歲的大城代會主席王宏銘,得知朕豐營造廠星能公司兩家包商要挖路進行輸變電系統管路工程,要求黑道份子張男出面,暗示包商不給回饋金就要發動抗爭阻饒施工,前年8月起至今年3月間總計向2公司索賄1410萬元。(摘自臉書謝瓊雲彰化傳真)

60歲大城鄉長蔡鴻喜,透過調解委員會主席黃女,向朕豐索賄350萬元,5日遭彰檢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6日移審法院裁定以1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摘自臉書/謝瓊雲彰化傳真)

城鄉長蔡鴻喜、鄉代會主席王宏銘,自前年起涉嫌各自透過白手套,向2家綠能包商索賄,連芳苑角頭也來分杯羹,不法所得共計2760萬元;彰檢5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7人,移審後彰化地院6日晚間裁定王宏銘、蔡鴻喜各以150萬元、1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洪男無保獲釋,僅裁定限制住居,擁槍的白手套張男續押

電子公司臺汽電轉投資的星能公司,負責陸域風電及輸變電統包工程,承攬臺電在大城、芳苑離岸風場陸域輸變電系統管排工程;朕豐營造廠則在大城鄉沿海下陷農地施作太陽能輸電管路工程,包商均須公所申請許可以利挖路施工。

44歲王宏銘知悉此事後,前年8月起至今年3月間,透過擁槍自重的39歲張姓黑道份子當白手套,向2包商索賄,並暗示如不給「回饋金」的話,就將煽動居民抗爭阻撓施工,因而向朕豐黃姓負責人勒索410萬元、向星能更陸續索取高達千萬元。

60歲芳苑角頭洪舜揚得知後,不滿放話「芳苑人有比人卡細漢?」,讓星能去年11月乖乖主動奉上750萬元;王男聞訊後自覺先前勒索金額太少,又找上張男率衆至工地工務滋事,今年3月星能被迫再交付500萬元,由王、張分得250萬元、洪男250萬元。60歲蔡鴻喜則是透過調解委員會主席黃女當白手套,於前年初起陸續索賄350萬元,才讓朕豐獲許可並順利完工。

檢警搜索時,張男遭查獲並扣得制式手槍1把與10顆子彈,再多吃上1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罪名,洪男亦涉及《刑法》恐嚇取財罪。

檢方偵辦期間,7人已陸續被羈押,2名行賄廠商和黃姓調解會主席等3人先行獲釋放;彰檢偵結起訴移交法院審理,法院今晚裁定王宏銘、蔡鴻喜,各以150萬元、1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洪男無保釋放、僅限制住居,擁黑槍的黑道份子張男裁定續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