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建設公司張姓負責人欠稅費407萬元拒繳 臺南分署聲請管收穫準

臺南建設公司張姓負責人(右一)欠稅費407萬元拒繳,被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聲請管收穫準,解送臺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安平區1家建設有限公司欠繳2018年度營業稅及罰鍰、2018、201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2018、2019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407萬元拒繳,張姓負責人經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聲請管收穫準。

臺南分署指出,案經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衛福部健保署南區業務組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欠繳金額407萬餘元拒繳,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張姓負責人(男,60歲)於2018年間將5筆位於安平區之土地建物移轉股東或第三人,估計總價值超過上億元,足以清償全部欠稅、欠費,執行官詢問張男移轉建物給股東之原因爲何,張男答稱,爲了對股東交代,因此將公司名下不動產移轉股東作爲股東保障,執行官認爲張男之過戶行爲及陳述顯不合常情。又執行官調查發現張男於2020年9-11月間將合計380萬2000元之款項存入張男原擔任負責人的公司,執行官訊問時張男雖辯稱是給付工程款,但張男亦自承擔任該家公司之顧問,顯見張男移轉存款目的在脫免被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1月19日通知張男到場,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情事」之管收事由當場留置張男,並向臺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於下午5時20分裁定準予管收並解送臺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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