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就是不繳!臺南知名廚具公司欠稅220餘萬 負責人遭拘提管收
▲臺南一家知名廚具公司陳姓負責人因欠繳稅費罰鍰220餘萬元拒繳,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經向臺南地院聲請管收穫準,解送臺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一家知名廚具公司因欠繳稅費罰鍰220餘萬元拒繳,陳姓負責人另設立新公司以規避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經向臺南地院聲請管收穫準。
臺南分署指出,這家經營不鏽鋼歐化廚具製造及安裝之公司欠繳滯欠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牌照稅、公路法罰鍰、全民健康保險法費用、勞工保險條例費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費用及勞動基準法罰鍰等83件,逾期不履行,經移送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臺南市稅務局新化分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南區業務組、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及臺南市勞工局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欠繳金額共新臺幣220萬餘元。
行政執行官吳俊青調查發現,該公司總公司位於臺南市新市區,於臺中市西屯區、新北市土城區設立物流中心,提供流暢的供貨系統,產品銷售到全國各縣市,並於家樂福等大賣場設有銷售專櫃。陳姓負責人爲規避強制執行,於2018年12月於公司營業地登記設立新的廚具公司,接收原公司全部的廠房、設備、員工繼續經營,債務則留在原公司,並利用配偶的大姐掛名新公司董事,實際上由陳姓負責人及其配偶負責經營。此外,原公司從2018年8月起陸續提領銀行存款合計6518萬餘元,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之營收合計350萬餘元,新的廚具公司2019年度之營收更高達568萬餘元,陳姓負責人均未用來繳納欠款。
臺南分署5月12日下午持臺南地院核發之拘票將陳姓負責人強制拘提到案,經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爲陳姓負責人將原公司全部財產移轉給新公司,銀行存款及營業收入均未用來繳納欠款,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將陳姓負責人移送臺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於12日晚上8時40分裁定準予管收並解送臺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