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發限期令!要臺鐵「8/5前補發加班費」 否則全體拒絕加班

臺鐵局積欠員工兩個月的加班費。(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李宜秦臺北報導

交通部臺鐵局加班費經費編列不足,已積欠調度員車長等一千餘人兩個月加班費,每人平均遭欠5000到1萬元。臺鐵企業工會今日發佈聲明表示,臺鐵局應於8月5日前補發加班費,否則全體拒絕加班。

臺鐵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表示,臺鐵加班費多是月底發放,不過5月加班費卻遲遲未於6月底進帳,他表示,工會從6月底反應到現在,臺鐵仍無對策,後來工會發現,原來臺鐵今年度編列的加班費預算僅3.6億元,較去年少了一半,纔會導致此狀況。目前連6月加班費也發不出來。

臺鐵企業工會表示,任意扣發輪班人員加班費屬違法行爲,臺鐵局須於8月5日前補發加班費,否則全體拒絕加班,抗議資方不合理與不道德行爲。工會痛批,臺鐵片面強行改變,違反「團體協約」之約定,導致勞資爭議、不當 勞動侵權行爲

▲臺鐵工會不滿,要求8/5前補發加班費。(圖/記者湯興漢攝)

臺鐵企業工會表示,針對近期臺鐵局種種不合法、不道德之行爲,要求臺鐵局停止違法行爲,否則後果自負,並呼籲全體會員配合抗議行動,直至臺鐵局改善與補正爲止,工會將發動拒絕加班日期。

臺鐵企業工會要求會員,各乘務人員停止借班值乘,以凸顯臺鐵人力仍然不足之真相,並請會員留意,若有借班值乘之情事,需立即向工會檢舉;站務人員不得任意抽調人力,增加勞動強度。

臺鐵企業工會表示,有關積欠加班費、班制改變之議題,工會具法定協商權,個人呼籲未經本會發動之罷工或集體休假重大爭議行爲,系屬個人行爲,不在 工會保護範圍,呼籲臺鐵員工勿借題發揮、操作工會代表選舉,或重蹈2017 年非工會所發動之「春節依法休假」悲劇

臺鐵局表示,爲改善班表維護員工身心健康,臺鐵局規劃實施之4輪3班制,在勞資雙方取得協商共識前,絕對恪遵團體協約約定,持續和企業工會協商,不會違法改變班制。

因應臺鐵局運務處109年度超時加班費法定預算不足並落實勞基法1例1休政策,有關補發加班費之方式,已於日前函報交通部,預算不足之處希以超支並決算方式儘速處理。

針對企業工會提出的二項訴求,臺鐵局將在不影響服務品質前提下,加強人力控管,竭力避免乘務人員借班及抽調站務人力等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