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棠評單親媽殺子案惹議 律師吐「法官看到這點差異才判死」

馬在勤律師上《新聞挖挖哇》談單親媽殺子案。(圖/翻攝自新聞挖挖哇! Youtube)

女星隋棠日前評論單親母殺子案遭判死引來社會軒然大波,也引發外界對該名單媽媽是否該判死刑的討論。律師馬在勤昨(1日)在節目分析,就判決書來說,法官透露該母犯案後不斷陳述作案理由,更強調自己生活辛苦才下此決定,屬宣泄情緒殺人,並非憐憫殺人,故作此判決。

鄭弘儀在《新聞挖挖哇》中討論單親媽媽殺子案的判決,他表示根據判決書內容,法官認爲判該名母親死刑的理由是事後毫無悔意,而且只爲了宣泄情緒,極端惡劣,泯滅人性,無視小孩孺慕之情,他便請教馬在勤律師宣泄情緒殺人和憐憫殺人之間的差異

馬在勤律師說,宣泄情緒殺人主要是來自自己的慾望,不論是對他人或社會的不滿,如果照這點放在成人犯罪中,該案確實成立,至於法官爲什麼會去下這樣的一個判決,馬在勤認爲判決書用了許多部份形容犯案後被告言行庭上當事人有何需要答辯的地方?「她就開始講她過去」,陳述7年來淚流滿面一直哭,似乎沒提到後悔的部分

馬在勤說:「法官會覺得非常的...我想要給妳一個陳述的機會,說妳殺了小孩後有沒有一些懺悔,但是我發現妳回答竟然都是講到前半段說『我很痛苦』,好像是爲自己找理由」,甚至讓人感覺身爲媽媽的她殺了兩個小孩後,到法庭上依舊只重視自己過去的苦痛,甚至是暗示「我殺他們是應該的」,才使法官做出這類判決,而社會上反對該媽媽被判重刑都在前半段,該母親也沒說謊,辛苦一人照顧兩個小孩的經過都是事實,才造成此案評價出現兩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