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擄女凌虐性侵 惡男求處無期徒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劉姓男子去年夥同2男在路上隨機尋找被害人,製造假車禍、真強盜後,將李姓女子帶至住處凌虐性侵多日;宜蘭地檢署依刑法強盜罪等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劉嫌無期徒刑。

起訴指出,去年9月20日晚間,劉男開着掛有僞造車牌轎車,載着黃姓男子與石姓男子到宜蘭縣山鄉路上,隨機選擇李姓女子製造假車禍後,強押對方上車,除痛毆被害人外,並將被害人上半身帆布袋套住,由黃男奪取提款卡手機,逼問密碼得逞。

後來石、黃2人先下車,劉男將被害人載到羅東住處,以鐵鏈捆綁手腳,先後拘禁在衣櫃內、牀頭櫃內,甚至以白膠物品塞住被害人耳朵。劉男從21日至27日限制被害人行動,期間多次性侵李女,還逼問另一張銀行提款卡密碼。

28日凌晨,劉嫌將被害人棄置在礁溪鄉偏僻路上,並要求對方在3天內匯入10萬元到他的銀行戶頭內。劉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並提出不在場證明,但檢方根據相關通聯紀錄與住處監視器,認定他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