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力」撲臺 勞委會:勞工颱風天出勤應加工資

▲「蘇力」轉強臺,最快11日晨海警夜陸警。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蘇力」颱風即將來襲,勞委會10日提醒,颱風天勞工是否出勤,應以安全爲首要考量,如工作、居住或上班途中任一轄區因颱風宣佈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僱主不宜扣工資

勞委會重申,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通告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僱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爲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爲其他不利之處分

對於應僱主之要求而勉力出勤之勞工,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但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應由勞僱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由勞資會議同意。

勞委會再次提醒,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事項,除其他相關法令已有規定者外,勞僱雙方應參照該要點,事先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規定;未有約定或工作規則未規定者,亦請參照本要點辦理